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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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站管理员
公 示
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及积极落实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我公司委托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对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和厂区上游三处地下水监测井以及污水处理站和生产车间两处表层土开展年度取样检测,随后于2024年10月15日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AC2405197-2),依据检测报告,所涉及地下水监测项目中部分监测点位的“铝”、“锰”含量检测数值略有超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三类控制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含“铝”量限值标准为≤0.20mg/L:含“锰”量限值标准为≤0.10mg/L),据广泛了解分析,产生此种情况与黄山市区域地质特性有关,其余检测项目均为达标状态,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